一、數字蜂窩移動通信業務電信服務規范指標
為了提高我國電信網絡和電信業務的服務水平,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于2005年3月13日頒布了《電信服務規范》(信息產業部令第36號),并于2005年4月20日開始實施。該規范對我國電信網絡和電信業務的服務指標提出了詳細的規范,要求各電信運營商和電信服務商嚴格執行,并要求電信客戶監督執行。其中,規范了數字蜂窩移動通信業務電信服務規范指標包括服務質量指標和通信質量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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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三代移動通信服務規范指標
在2009年初,國家頒發了3G運營牌照,使我國第三代移動通信網絡進入了大規模的建設并逐步向廣大電信用戶開放了業務。為了支持第三代移動通信發展、滿足電信業務市場的需要,按照我國第三代移動通信業務發展總體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09年4月21日頒布制定了《第三代移動通信服務規范(試行)》,對第三代移動通信業務服務質量和通信質量提出了規范性要求。該規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當然也包括其通信質量指標和服務質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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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說明
《第三代移動通信服務規范(試行)》是《電信服務規范》內容的補充。由于第三代移動通信業務發展較新,工業和信息化部專門對其服務規范做出了規定。因此,《第三代移動通信服務規范(試行)》同樣具有部門規章的法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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